大媽搭公車「吃東西噎死」家屬竟向司機討490萬!「撂下一句話」判決結果出乎意料...

「她吃東西噎死,讓我賠100萬,這有天理嗎?」事情發生在2018年,馬姓大媽和丈夫搭公車去買菜,他們在車上吃了些糍粑,怎料,大媽的糍粑吃到一半,突然覺得喉嚨不適、咳得厲害,以為是糍粑太乾,就喝了口水,但是沒有緩解,丈夫發現她情況不對,趕快拍拍她的背,試圖幫她吐出來,但是,馬大娘咳得越來越劇烈,臉色也變得慘白,呼吸越來越困難...



這時,其他乘客有人打了急救電話、有人拿出手機錄影、還有人給大媽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術,司機陳某也在第一時間停車,向車隊報告,但是,所有努力都沒有奏效,大媽最終因為窒息而亡。馬大媽的家人悲痛欲絕,他們認為,大媽的死和司機有直接關聯。


車上雖然貼著禁止飲食的標語,但是司機沒有盡到製止和提醒的義務,導致馬大媽發生了意外。司機作為承運人,有義務保障乘客安全,而他的失職,導致了馬大娘的死亡,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馬大媽的家人提起訴訟,要求賠償110萬人民幣(約490萬新台幣),包括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精神撫慰金、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等。


公車司機陳某感到非常委屈和無奈,他認為,自己沒有任何過錯和責任,而且在事發後,他也盡了最大努力幫助救治。他說,開車途中沒有任何違規或危險行為,車速正常、路況平穩,沒有任何顛簸或急煞車的情況。


陳某說,他根本不知道有人在吃東西,因為他的注意力都在路上,他不可能一一監督乘客的行為,這是乘客的自覺和素質問題,他不必為此負責。他說,他也嘗試替大媽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復甦,但沒有效果,加上救護車來得太晚,沒辦法及時搶救,他對此感到遺憾和難過,但他沒有任何過錯。


法院經過審理認為,馬大媽的死亡、是因為她在車上吃糍粑,導致窒息,屬於自身原因,而不是司機或公車公司的過錯。司機身為承運人,雖有義務保障乘客安全,但他的義務是有限的、不能無限擴大。駕駛沒有違規或危險行為,也沒有造成車輛異常或故障,法院認為,司機及時停車、組織救援、並報告車隊,沒有延誤救治時間,符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民用航空法》等法律規定,因此,駁回了馬大媽家人的訴訟請求。


這個案例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,有人支持法院判決,認為司機沒有錯,但也有人反對法院判決,認為司機應該監督乘客的行為並提醒,也有人認為,這個案例暴露了公車的安全管理和救援機制的不完善,應該加強公車的安全設施和救護設備,提高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意識和急救技能,減少類似的悲劇發生。


參考來源:搜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