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入70歲後!我和老伴商量好「如果有一人先走」 剩下的人「就按4個計劃養老」不麻煩女兒


都說夫妻攜手到白頭是最美好的,但是人老了總會有一個人先走,那麼剩下的那個人該怎樣養老?

一般來說,有兒子的家庭,倒是可以黏著兒子,可對於只有女兒的家庭,這就麻煩多了。


雖然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,但從古到今,我們都是遵從養兒防老,人老了向來都是靠兒子養老的,靠女兒養老是件非常難以達成的事。

那麼當老伴走了,只有女兒的老人,該怎麼辦呢?一位71歲網友周大爺,說出了自己心聲,讓我覺得他這種安排,很值得借鑒。



根據周大爺口述編寫:

大家好,我叫周新貴,今年71歲,老伴比我小1歲。

我和老伴都退休了,目前我的退休金2萬5,老伴2萬。對於退休金,我和老伴都是很滿意的,每個月也用不完。

我們夫妻倆只有兩個女兒,她們也很有出息,一個去了幼稚園當老師,一個在國小當老師。


雖然她們都是女兒,也沒有嫁到我們附近,但她們都很孝順,逢年過節都會回來陪我們,實在沒辦法回來,也會把我們接過去。

可能相比較那些有兒子的家庭,我們平時缺少了很多子女的陪伴,但我們夫妻倆依舊覺得生活很幸福。

畢竟我們夫妻倆的退休金,可以供我們吃喝不愁,花錢無憂,而兩個女兒也孝順,基本能滿足我們所需要的陪伴和關懷。



然而,這是我們夫妻倆70歲以前的心態,這兩年步入70歲後,我們卻對餘生有了一種擔憂,這不是擔心夫妻倆的養老問題,而是擔心未來,如果我們中間有一個人先走了,那剩下的那個人該怎麼辦?


對於晚年單身的養老生活,那些有兒子的老人,倒是可以省心點,黏著兒子就行了;

而我們只有女兒的,就感覺很糟心了。因為嫁出去的女兒,潑出去的水,而且自古以來,也都是兒子贍養父母,女兒孝敬公婆。


即使我們的女兒女婿都孝順,常常也對我們說,會贍養我們到老,但想到現在年輕人多麼不容易,加上女兒女婿那邊也還有老人,真的很難讓我們順心如意地靠女兒養老。

那麼老伴走了,只有女兒的我們該怎麼辦呢?為此,我和老伴也在我70歲那年,一起商量好了餘生的安排,如果未來有一人先走,剩下那個人就這樣養老:


1、我們不會再婚或搭夥

很多人都說,少年夫妻老來伴,晚年老伴先走後,大多數老人都會考慮再找個伴侶再婚或搭夥生活,覺得老了身邊有個伴侶會很好。

可我們卻不這樣想,再婚和搭夥是中年人幹的事,像我們這群已經步入晚年的老人,真的很不合適。

先不說現在老人再婚和搭夥有多麼不靠譜,就單單說生老病死這件事,人老了都會離別,而已經經歷一次離別了,如果再找一個老伴,萬一又還要經歷一次生死離別,那剩下的那個人該有多麼傷心啊!


2、我們也不會要求女兒女婿養老

我知道女兒女婿孝順,我和老伴卻有人先走一步了,他們可能會操心我們的養老問題。但我和老伴都商量過了,在這時候,不要求女兒女婿養老,即使他們想把我們接到家裡去生活,我們都不要去。

因為女兒家真的不是我們的家,那個家是屬於親家夫妻倆的。而女婿也不是我們的親兒子,他很孝順,但我們做岳父母的真的沒法完全把他當親兒子依靠的。

這些年,我也見過很多去女兒家生活的老人,剛開始他們是很和諧幸福,但生活久了,老人病了或怎麼了,這種和諧的關係就會被打破,孝順也會變成嫌棄和反感。

而真到那時候,這關係會變得很尷尬,無論是老人自己,還是女兒女婿,都不好過。


3、我們會賣掉房子尋求更好的養老方式

真的有一個人先走了,那麼只靠一個人的退休金是很難養老的,雖然剛開始剩下的那個人,可能身體還可以,自己可以生活,但未來也會慢慢疾病纏身,需要人護理時就很艱難了。

因為請看護養老,我們的退休金支撐不起,要女兒女婿幫忙負擔點,我們也於心不忍,也不想拖累他們。所以,我和老伴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,賣掉居住的房子,尋求其他更好的養老方式。


我們的房子是20年前在市裡買的,賣掉這個房子,我們可以過上很自在的養老生活。

首先,我們可以選擇一家比較好的養老院,而這賣房子錢,也足以讓我們可以在養老院住的很久,且很滋潤。

其次,不想去養老院,我們也可以選擇去買個小房子,請個看護養老。


在城郊邊上買個二手的小戶型,價格控制在預算以內,能買電梯房就買,只能買步梯房,那麼就選擇買個一樓的。然後剩下的錢,用來請看護,也足夠過個十幾二十年。


最後,如果想和女兒親近一點,時常還能見到女兒一家子,我們也可以離開老家,把房子買到女兒家附近去。

平時看護伺候,過年過節就給看護放假,讓女兒女婿來照顧,我想這樣應該是不會給女兒女婿添麻煩的。


4、最後真要到生命盡頭時,不花大錢續命

我和老伴都覺得,人過了70歲,人生多半無憾了。

尤其是像我們這樣退休了十幾二十年的老人,要享受的都享受夠了,真到老到不行,患大病時,我們就不想花大價錢去續命的。

尤其是那些癌症、心腦血管等等,一些花了錢都不一定能完全治好的疾病,我覺得就沒必要去治療了,即使我有錢,也足夠支撐這些治療費,但我覺得,人這一生辛苦攢了這麼多錢,還是要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,才是值得的。

比如留給子女孫輩,或捐獻給社會都是好的,而花光積蓄,讓自己多活一兩年,真的就很沒意義。

因為那時候的我們,即使被救回來了,多半都還要飽受病痛的後遺症,不停地吃藥,不停地打針檢查來維持生命。並且自己很痛苦,子女也會跟著遭罪。

所以,我覺得還是那句老話說得好:「大病從死,小病從醫」!

真不行了就選擇解脫,早點離開就好,不浪費錢,也不飽受病痛,更不拖累子女。


這就是周大爺老兩口對於晚年單身一人時的安排,不知大家覺得是否可行呢?如果是你又會怎麼做?
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